
有幾位保戶和保險同業好朋友曾提起非常值得好好了解的問題:「氣切後失能扶助險真的馬上就啟動理賠嗎?」。
先說答案:
- 氣切後一段時日確定無法脫離呼吸器,符合失能表,賠!
- 醫生能立即判定氣切後不可能再脫離呼吸器,符合失能表,馬上賠!
但這個問題,需要更精細的解說:
- 為什麼要氣切?
- 氣切呼吸器輔助後多少比例再也回不去了?
- 氣切呼吸器輔助後多久才能診斷?
插管、氣切、氧氣罩,多數人短期就脫離
首先,可能是腦部因病因意外損傷昏迷,以致不能自主呼吸,可能因為其他傷病導致呼吸衰竭。
使用呼吸器輔助供應肺部氧氣交換,主要有三種方式:用內管從口腔或鼻孔插入氣管(白話稱插管)、在喉部切孔插入氣管(白話稱氣切)、非侵襲式呼吸器如氧氣面罩。
在加護病房或呼吸照護中心,有時候僅使用插管,有時候先插管再氣切,有時候直接就氣切,此外還有一些使用氧氣面罩。有臨床研究指出,氣切法比插管法脫離呼吸器的情況要好,病人的疼痛感和飲食舒適度上,往往氣切較佳,所以氣切不一定不好,甚至不代表氣切後就確定失能。
根據研究統計,每年有16萬人次使用呼吸器,約7成2在21天內就脫離呼吸器。超過21天繼續使用呼吸器約2成8,多數使用呼吸器的人會在短期內不用再靠呼吸器維生。在針對採用氣切方式的研究裡,21天內就氣切的患者有6成後來能脫離呼吸器,第21天後氣切的患者,4成5能脫離呼吸器。
氣切後約半數再也脫離不了呼吸器
總的來說第21天後氣切,大約半數再也回不去,包括死亡。而研究也得知長期仰賴呼吸器的平均年齡是76歲,明顯的以高齡老人為主。
在失能扶助險失能表神經類第一級失能中如此敘述:「中樞神經系統機能遺存極度障害,包括植物人狀態或氣切呼吸器輔助,終身無工作能力,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,全須他人扶助,經常需醫療護理或專人周密照護」。所以指的是神經障害導致肺部功能失能。

那氣切後多久可診斷失能呢?
失能表後的附註規定:「機能永久喪失及遺存各級障害之判定,以被保險人於事故發生之日起,並經六個月治療後症狀固定,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的結果為基準判定。但立即可判定者不在此限。」也就是說,神經障害事故發生後包含氣切呼吸器輔助在內的治療達6個月以上,但一些情況特殊,能立刻判定,不受6個月以上的限定。
按照衛福部的呼吸治療規範,急性期的病人呼吸衰竭送進加護病房(ICU),醫護人員會努力改善病情,助病人早日脫離呼吸器。
超過21天,認定為「呼吸器依賴患者」,核發重大傷病證明,並轉入亞急性期的呼吸照護中心(RCC),醫護人員持續助病人早日脫離呼吸器。
到第63天後仍需使用呼吸器,就越來越難脫離呼吸器,必須轉入慢性呼吸照護病房(RCW)或返家居家照護。
因為在ICU、RCC,醫護人員的任務在使病人脫離呼吸器,要立即判定會有困難。滿63日後,被評估無法再進行脫離呼吸器的積極性醫療後,轉入慢性照護病房,之後以生活照顧為目的。臨床資料顯示即使到慢性照護病房,仍有12.8%的呼吸器脫離率(資料引自吳清平、楊式興,2012)
氣切後要立即判定,得由醫生臨床上的判斷。
健保重大傷病和身心障礙鑑定怎麼認定呢?
氣切呼吸器輔助滿21天,能申請核發重大傷病證明,第一次核給42天,第二次核給3個月,此後每年核發一次。連續使用呼吸器達6個月之久,能申請身心障礙證明。由此來看,氣切後短期內不易立即判定。
神經、臟器類受氣切影響,只要符合失能表也得賠
氣切後脫離了呼吸器,但有可能神經遺存其他程度的障害,符合失能表各等級定義,也得賠。除了神經障害引起的氣切以外,像胸腹部臟器的肺臟衰竭,在條款上就不是以「氣切」與否來論斷。
失能扶助險失能表胸腹部臟器類第1級失能「胸腹部臟器遺存極度障害,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,經常需要醫療護理或專人周密照護者」。
不論是氣切、插管,長期依賴呼吸器,代表肺臟已經衰竭到必須醫療設備周密照護的程度,經失能診斷包括障害程度、工作能力、依賴醫療周密照護或專人照顧程度都符合,即屬第一級失能。
即使在失能診斷日前已脫離了呼吸器,肺臟仍有可能遺存不同程度衰竭,符合失能表各等級定義(如第2級、第3級),就得賠。
特別說明的是,「失能診斷日時仍生存」是理賠要點之一,身故後才診斷確定,還本型失能扶助險會給付身故保險金,失能保險金和失能扶助金沒有給付。非還本型失能扶助險則不給付任何保險金。
此外,處於氣切呼吸器輔助的病人,如同時意識昏迷,保險公司會要求家屬辦妥「監護宣告」後,由宣告監護人代理申請保險理賠。(延伸閱讀 保戶意識昏迷申請醫療、失能保險金必知三關)
保障健康的財務風險兼顧人倫與尊嚴
保戶規劃保險有備無患,同時去預立緩和醫療同意書(放棄急救)。
畢竟長期依賴呼吸器不論是插管或氣切,生活和生命品質可想而知,有時候自己陷入昏迷、意識不清,醫療又無效,要不要急救往往讓親屬左右為難。善用保險可以解決問題,豁達生命就能圓滿人生。
看電影認識重症下的氣切
法國一部電影 The Diving Bell and the Butterfly,台灣上映片名叫〈潛水鐘與蝴蝶〉,取自時尚雜誌Elle前總編輯鮑比真人真事的題材。嚴重腦中風的鮑比,昏迷三周,氣切輔助呼吸,醒來後留下多重極重度失能,他的人生天翻地覆,身體像是被禁錮在潛水鐘裡,腦中卻像蝴蝶想要脫蛹而飛。
故事非常精彩動人,也能認識到氣切、神經極度障害和其他身體失能與失能扶助險保障的關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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