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醫學進步,已經可以植入人工心臟來代替心臟移植,而勞工保險失能給付特別增訂人工心臟植入的失能等級,以最高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,可領到67萬餘元,保戶可要記得申請此項權益。
因心臟衰竭而採心臟移植方式,被視為最終有效方法,但每年等待心臟移植超過200人,受限於活體心臟捐贈有限,只約80~90人可幸運完成移植手術。近十年醫學進展神速,除靠葉克膜、主動脈氣球幫浦等維生設備等待心臟移植外,更可藉由心室輔助裝置延長等待移植手術時間、減少併發症、提高術後存活率。
心室輔助器分短效、長效兩種
心室輔助裝置有兩種類型,一種是短效型,使用不超過三個月,植入後得一直住在加護病房等待移植手術。一種是長效型,俗稱的人工心臟,植入後病況穩定就可出院回家過正常生活,使用期限非常長,既可等待心臟移植,也可不取出(例如並不適合心臟移植),從此取代心臟輸出功能直到身故,又稱終極治療法Destination therapy。國外使用存活8年的比例高,甚至有10~12年之久。
健保訂有短效型、長效型手術及特材給付規定,長效型需經特殊專案審查許可,健保可支付400多萬,若是自費,全部費用上看500萬。(詳情閱讀→ 史上最貴特材:健保人工心臟425萬)
人工心臟與心臟移植失能程度相同
勞工保險失能給付在「胸腹部臟器」類7-10項目,原本只訂「心臟移植」,第7級失能,給付440日平均日投保薪資,近三年超過50件勞保被保險人申請心臟移植失能給付,108年佔2/5。考量到醫學技術進步,符合心臟移植者得採心臟移植或植入心室輔助器方式,以保障此類被保險人給付權益。因此將心臟移植給付項目,擴大為「心臟移植或心室輔助器植入者」,將植入心室輔助裝置等同於心臟移植的失能程度。
若以平均日投保薪資達到最高等級來計算,接受人工心臟移植後可領到67.17萬元失能一次金。若手術可獲健保給付,可做為療養及生活所需,若是自費手術,對將近500萬的費用不無小補。
醫療險可轉嫁,重疾險有理賠問題
除了健保給付、勞保失能給付課題,植入人工心臟為外科開心手術,手術項目編列於健保手術節,可透過商業保險如實支實付住院醫療險填補費用支出,保額越高,填補金額越高。
此外,手術險中「心臟移植手術」,重大疾病險「重大器官移植手術(心臟移植)」,明訂需為「心臟移植」,當保戶採用人工心臟植入來替代心臟移植,得否主張比照心臟移植理賠,值得加以討論。